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177号的答复意见

单明蔡遥炘李健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编史修志纳入古村落活化工作的建议》(第20170069号)提案收悉,感谢3位委员对编史修志和古村落活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编修志鉴是地方志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修志范围为省、市、县(区)三级修志,对镇级以下的志书编修没有提出明确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佛山市先后开展了两轮修志。第二轮修志期间,全市各区总计编修了25部镇街志,21部村志。目前,个别有条件的镇街、村正在积极编写镇、街、村志,市、区地方志部门给予业务指导。

  二、根据国务院《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启动了中国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由地方志部门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做好志书编纂工作。2015年底,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据普查统计,佛山市有32个镇街、580多个村居、3400多条自然村。目前,我市已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普查数据资料和成果,选取一批有历史文化底蕴的自然村,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开展村志编修村留下原始真实具有时代色彩的文化遗产

  三、2014年底,我市启动30个古村落活化升级工作,市住建局、文广新局、旅游局联合出台了《佛山市特色古村落宜居示范与活化升级实施方案》、30个特色古村落宜居示范与活化升级2014-2016年工作指导意见》,市文广新局制定了《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指南与日常管理要求》在古村落活化升级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加强古村落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保护与利用,为古村落编史修志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各级地方志部门将把镇村志编修纳入工作计划。市地方志办将发文给各区,明确要求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行政村,认真组织编修镇村志,并做好编修业务上的指导。

  五、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志书。下一轮修志工作将在2020年启动,我办将结合近几年古村落活化的成效,考虑在志书篇目设置相关章节,真实记录佛山市古村落活化的有关内容。也可考虑编修关于古村落活化的专业志。

     

                                                 佛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811